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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关于接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18年09月21日 16:4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二、接收专业、人数(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申请填报我院。
2.经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经系统确认的推免生按照我院发布的通知参加复试,请按各专业复试安排,在复试前申请人将下列材料交至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X8203办公室审核。请考生按照表格具体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和打印,如因本人填写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需带到现场进行审核);
(2)由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科成绩单一份;
(3)能代表本人学术潜质的相关材料、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带到现场审核);
(4)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表格内容,政审表必须加盖可以独立对外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报考专业填写待录取专业名称,如: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攻读学位填写:新闻传播学和中国语言文学填写文学硕士学位,汉硕填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哲学填写哲学硕士学位,;
(5)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书面自述(见附件),此表本人签名请手写;
(6)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导师意向填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见附件)。
4.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
2018年9月29-10月23日(待通知);
复试地点:(待通知)
5.复试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质、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2)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6.复试形式
适用于人文学院所有专业。
(1)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按照教务提供的免研名单顺序入场。
(3)考生进场,组长示意考生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包括来源学校,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情况,研究兴趣方向,及其它相关基本情况)。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复试专家对考生现场提出问题。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培养潜质等。
(6)外语水平考查
复试专家对考生现场提出问题,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要考查考生语言基础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7)面试结束,考生离场。
7. 评分办法
复试专家根据考生以上几个方面表现,按照下列《面试成绩评分表》给出每个单项成绩及总成绩,最后由秘书归总算出每个考生的平均成绩,填写在复试表相应的栏目;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形成复试小组意见,由秘书做好记录。


8.录取成绩
   以面试成绩为主,参考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排序。拟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参加过2018年人文学院夏令营并取得良好成绩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9.拟录取
(1) 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四、奖励措施
被录取的推免生,将按照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及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细则给予奖励,覆盖率100%。
五、其他规定
1.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 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最后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相关的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 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 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人文学院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8203  邮政编码:611756
(3)咨询电话:028—66367534  
(4)节假日期间请联系电子邮箱:
569318792@qq.com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二0一八年九月

  • 附件【政审表.doc】已下载
  • 附件【书面自述.doc】已下载
  • 附件【导师意向及邮寄地址.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