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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1年暑期实习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1年06月22日 08:40   点击数:  

各系、各位老师、同学:

实习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国情民情和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新时代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践的质量,现将2021年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实习安全

1. 各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

2. 各系应根据整体教学安排,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方案,安排落实各专业暑期实习任务。各实习队指导老师应于625日前登陆教务网提交本实习队详细的实习计划等。

3. 各系、各实习队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将开展安全教育作为实习第一课,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各实习指导教师应使用实习经费为外出实习同学购买保险。

4. 各实习队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实习安全、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参加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全程监控实习过程,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实习无关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不得擅自前往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活动,不得无故脱离实习团队,直到实习结束。若学生因不可抗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实习带队老师留存。参加分散实习的每一位同学应在实习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实习带队教师提交《校外暑期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附件3)、《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二、加强实习过程质量监督,确保实习质量

1. 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密切关注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2. 各实习队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各项工作。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全过程,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

3. 实习同学根据实习指导教师要求,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如暑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并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三、实习成绩及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1. 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收齐实习队伍相关

实习材料,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并提交成绩。

2.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3.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交至所属系保存

4. 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见《本科优秀实习队评分标准》(附件5

四、其他

实习其余要求严格按照教务处本科生暑期实习要求执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