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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0年暑期实习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0年06月28日 10:44   点击数: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人文学院2020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实习安全

1.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暑期实习原则不安排校内外集中实习。确因场地环境、设备等条件制约不能开展的,经各系组织专家讨论通过后可适当延期安排。

2. 各实习队应根据各专业特点,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及大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方案。

3. 各实习队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必须召开线上实习动员大会,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实习安全、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参加分散实习每一位同学应在实习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实习带队教师提交“校外暑期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附件1)、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2)及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4. 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

5. 各位实习同学要加强个人防护,戴好口罩,避免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人群密集场所活动,若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及早就医并做好隔离工作。

二、加强实习过程质量监控,确保实习质量

1. 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密切关注并检测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考核。

2. 各实习队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各项工作。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撰写“实习日志(附件3)”,记录实习全过程;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撰写“暑期实习报告”。

3.实习同学根据实习指导教师要求,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如暑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等,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三、实习成绩及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1. 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收齐实习队伍相关实习材料,
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并提交成绩。

2.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3.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交至所属系保存。

4. 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见《本科优秀实习队评分标准》附件4

四、实习经费与报账

   2020年暑期实习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经费不划拨学院。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报销规定、流程执行(见《实习经费报销参照》附件5)。

五、其他

实习其余要求严格按照教务处本科生暑期实习要求执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
20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