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级、2022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发展性评价加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提交材料阶段(9月4日-9月9日)
请同学们根据《人文学院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办法》(附件1),填写《人文学院发展性评价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将材料交各班学习委员汇总审查。各班学习委员将材料收齐后交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注意:班团学生干部加分请在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干部考核后(考核细则见附件2),依照考核结果进行填写。
二、学院审查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将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同智育等成绩一并公示。
注意事项:
1、加分项需为2023-2024学年获得,即时间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内。
2、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影响评选公平的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发展性评价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将作为学年奖学金评定和学年鉴定的基本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
专项工作联系人:罗老师 地点:X31003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