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11月15日)
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批次名称分别为: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硕士 博士)。我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二)学生申请(11月15日-11月17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11月17日22:00。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三)学院评审阶段(11月19日-11月22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注意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6.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7.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版)》为准。
8.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9.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10.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专项工作联系人:周老师 66368448
人文学工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