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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评优】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王晓妍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09:33   点击数:  

人文学院20192018级研究生及2017级博士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按照学校通知及有关要求,人文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测算,学院可推荐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如下:

学院

竢实扬华奖章

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明诚奖

人文

1

1

10

7

17

 

注:1.“竢实扬华奖章”为差额评选,将从全校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中评选出不超过8名;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明诚奖”名额,不占用本表中学院的可推荐名额;

    3.校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明诚奖”将在相应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推荐至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和院评审小组应对学生工作部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明诚奖”进行审核和评审;

 

3、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上述材料请于2020929日前提交至X8211办公室。

注: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823日至2020913日(即2019-2020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需对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社会工作、师生评价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竢实扬华奖章评评审会通知后续发布)。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班级提出申请

班级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

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班级材料提交至学院

申请班级请于924-109日之内完成《集体审批表》及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在1012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

各学院需审核《集体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于1019日中午12:00之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报送材料要求见后文。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答辩会对班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关于集体荣誉评选的补充通知后续发布)。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三、其余事项

1.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调整,故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待后续通知。(此项内容请2021年硕士毕业生和拟于2021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重点关注)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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