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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作者:lujinlong 日期:2015-03-22 00:00 点击数:
主要需求学院及专业:



招聘会安排:
时间:2015年03月23日下午 15时 00分
地点:九里校区:逸夫馆4405A


招聘信息:
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试行办法》规定及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编制余缺和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应聘资格条件要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应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蒲江县鹤山镇龙江街59号附18号),联系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三份,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初审。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事项将在3月26日前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分为答辩和试讲,总分100分,其中答辩占30%,试讲占70%。计算公式:总成绩=答辩×30%+试讲×70%。    
   1、时间:2015年3月28日。
2、地点:蒲江县鹤山镇北街小学广定校区(蒲江县鹤山镇广定路36号)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4确定进入参加考核人员,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4、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考核人员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总成绩和体检时间将在面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4.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动。
八、监督及咨询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530166: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8550730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附件:1、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2、2015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
 3、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