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11年人才引进的条件及待遇
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市场流动情况,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通过我院2011年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基本原则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引进的对象为: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特别需要引进学科、专业的高、精、尖人才。基本条件: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二、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1、50岁以下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承担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或系统讲授两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科研、教学成果显著,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过(或通过鉴定)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8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8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近五年来,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等;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SCI等检索3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3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985、211高校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参与申报及研究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硕士、本科毕业学校均为211高校,且本科为全日制本科。应聘教学岗位人员,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国家级学术论文1篇。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28岁以下,中共党员。
三、人才引进的优惠待遇
1、50岁以下的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须与学院签订10年的服务协议,10年期内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3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25 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5 万元;配备笔记本工作电脑1台,提供独立办公室,配偶或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解决1名来院工作。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引进的教授须与学院签订10年的服务协议,10年期内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1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8万元;配备台式工作电脑1台,配偶或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解决1名来院工作。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引进的博士须与学院签订8年的服务协议,8年期内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985、211高校重点学科(当年教育部公布为准)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证),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2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0 万元;其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双证),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8 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8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6 万元;配备台式工作电脑1台,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解决1名来院工作。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学院为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单身宿舍住宿。
注:若配偶同属引进对象,学科专业相同者,另一方减半计算优惠待遇,不相同者,分开计算优惠待遇。人才引进补贴第1年为来院报到时(毕业生以派遣单,调动人员以政府人事部门下调令为准)发放,以后每年服务期满后再行发放,为税前收入。引进的人才来院工作时学院协助其购买或租赁住房等联系工作。
具体内容以与学院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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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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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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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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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硕士均211高校,博士面议
第一学历为工业设计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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