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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的通知

作者:wy 日期:2013-01-01 00:00 点击数:
每两年一届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即四川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精心准备,认真动员,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六次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首次启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和初评机构在线管理。
1、我校社科联(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为本次评奖的初评机构。以下所指初评单位均为我校社科联。
2、申报者进入网站“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http://www.scskl.cn/)或“四川社会科学在线”(http://www.sss.net.cn/),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后,点击系统主页面“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线上提交相关初评单位。
3、省级单位及在成都市的部、省属院校的作者,视申报成果的内容向相关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高校社科联申报。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4、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社科评奖的初评单位,由省评奖办组织培训,培训方案另行通知。各初评单位要切实履行起成果的线上受理申报、线上审核、线上管理的职责,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初评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初评材料。
5、申报者报送初评单位的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申报者经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佐证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并在扫描后作为《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的附件同时上传。佐证材料是指: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
三、评奖时间要求
1.省评奖办3月5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4月20日申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2.学校将于6月初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材料报送至省评奖办。
联系电话:87600245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办公地点:九里校区行政楼329房间。
 
                                                     科技处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