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在教育部近期组织开展的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求高校往来款长期挂账余额较大的学校必须限期整改,教育部将派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我校属整改检查之列,因此我处将开展专项清理往来款工作(主要指事业经费借款清理,科研借款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请全校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落实此项工作:
学校各单位工作人员前期因工作需要形成的现金借款,请经办人及时到财务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各单位因工作形成的转账借款,借款时间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应尽快完善后续报销手续,办理借款冲销。
截止2014年6月25日,凡在财务办理了现金及转账借款业务仍未办理冲销手续的经办人,计财处将于本月起,每月发放岗位津贴时,按借款情况分类冻结借款经办人岗位津贴(注:税后部分)至与借款金额等额时止。
校内各单位应加强借款管理,牢固树立公款意识,严禁以借款为由进行投资、理财等违规活动。对借款余额较大且长期不办理冲账手续的单位,将影响单位年终财务考评,并相应冻结单位部门事业经费预算。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