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5级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相关规定和《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据《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将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各自辅导员反映,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反馈。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