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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布者:党建     日期:2017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数:  

学院各党支部:

为展示广大师生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激励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复兴交大、创建一流大学做更多贡献,拟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项目

此次表彰对象是在2015-2017年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学院党委直属的各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

2.支部党员素质优良,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能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3.党支部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作用发挥明显,推动常规工作创新和提升工作质量有举措,取得实效。 

4.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明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执行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爱党护党为党。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教职工党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在学校重大工作尤其是“双一流”创建、120校庆、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处置等工作中,默默奉献、攻坚克难,做出突出贡献。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4.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主动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正当的利益诉求,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在师生中有良好影响。

 三、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支部:6个。其中,教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4个。

2.优秀共产党员:31人。其中,教职工党员11人,学生党员2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奖励办法

学院对院级先进党支部和院级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产生

1.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学院各支部(包括教工及学生党支部)在全面总结支部2015-2017年“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自行向学院党委进行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通过党员民主评议向学院党委推荐。各党支部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党员才能被评议为优秀党员。

3.各党支部在上报推荐院级表彰的名单时,还要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先进党支部的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推荐理由要简练准确、高度概括,200字左右,从先进事迹材料中提炼,特别提示:各类先进事迹一定要能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具体表现、作用发挥及取得实效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各支部须于5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推荐表彰名单及推荐材料以书面(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推荐表一页纸,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纸)、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以及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报送至X8206办公室王晓妍老师处(联系电话:15196616643),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72171373@qq.com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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