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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人文学院2023年暑期实习工作安排

作者: 日期:2023-06-13 09:39 点击数:

各系、各位老师、同学: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国情民情和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新时代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详细计划,提交实习方案

各教学单位根据整体教学安排,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方案,安排落实各专业暑期实习任务。2023年6月12日(第17周周一)前,请各实习队指导老师在“教务网—实习计划”板块提交本实习队详细的实习计划等。

二、做好应急预案,保障实习安全

各实习队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开展安全教育作为实习第一课,要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训活动。各教学单位应使用实习经费为外出实习同学购买保险。

指导教师必须全过程指导实习,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实习队。学生确有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实习指导老师留存。参加分散实习的每一位同学应在实习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实习带队教师提交《校外暑期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附件3)、《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三、加强组织管理,保证实习质量

各实习队伍应在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产学研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密切关注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各实习队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 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做好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四、认真记录总结,提交实习材料

1.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全过程。实习结束后实习同学应根据实习指导教师要求,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如暑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2.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向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做好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五、其他

指导教师应注意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课外实践教学环节指导力度,切实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同时严格注意课外实践教学安全。暑期实习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

人文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