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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通知】关于发放课程立项建设人员津贴的通知

作者:本科教务 日期:2015-12-10 00:0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响应国家教育部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号召,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学校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科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我校自2014年以来推出“优质示范课程”、“通识课程”、“新生研讨课”、“翻转课堂”、“MOOC课程”等系列课程建设。从教师投入方面考虑,由于这五类课程的建设比普通课程耗费更多精力,需要更大的人力成本投入,因此在年度经费预算申报中,教务处申请将部分经费列为人员费。在人事处与计财处的大力支持下,目前部分资金已经到位。现将相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1.津贴计算依据:课程津贴以立项以来开课学期数、每学期开课班数、考核结果综合情况计算而来,同一门课程所有的开课教师及教学班纳入考核,具体详单已发送到教学负责人邮箱。

2.津贴填报方式:从财务系统“网上酬金录入系统进行录入,摘要为“教务处课程津贴,类别为“岗位津贴及教学酬金等,一门课程录入一个单子,请项目负责人统筹。(经费卡号为:YX0199912371401)

3.提交时间:请将详单打印,由“项目负责人”与“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后,各学院汇总于12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综合楼228,电话66366263)。

由于计划财务处年底结账,请各学院务必于此时间前提交,否则资金将被收回。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发布单位: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