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文学院暑期实习工作质量,保障暑期实习安全,现将人文学院本科各专业大一、大二和大三的2019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习安全工作
(1)各个实习队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安全、实习考核等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参加集中实习每一位学生应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在“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上签字,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参加分散实习每一位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实习带队教师提交“校外暑期实习家长安全承诺书”(附件3)、校外暑期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及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现场实习照片等实习材料,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2)学生集中实习过程中禁止学生临时离队离校。若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学生需要临时离队,必须填写“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
(3)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
(4)学生集中实习必须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全程监控实习过程,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实习无关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
二、加强实习过程质量监控,规范实习报告,确保实习质量
(1)各类实习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工作,参加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
(2)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全过程;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撰写“暑期实习报告”。同时根据实习指导教师要求,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如暑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等,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至实习带队教师处。
三、实习成绩及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收齐实习队伍相关实习材料,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实习日志、暑期实习报告等材料评定学生成绩并提交至学校。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队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提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实习带队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整理各类实习材料,并交至所属系保存。
拟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实习带队教师可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实习队评选办法”进一步汇总并整理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评选申请。
四、其他
实习其余要求严格按照教务处本科生暑期实习要求执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
20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