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按照《人文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选,现将拟获奖名单公式如下:
公示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人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相关证明,概不接受匿名反映。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地址:西南交大犀浦校区X31010,电话:028-66367534。
附件: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