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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人文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作者: 日期:2025-04-24 13:42 点击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人文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材料评议标准

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科研成果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报考资格。

(一)科研成果从考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议,满分100分。

①科研论文(正式发表)(满分50分):CSSCI(含集刊)、CSSCI来源扩展版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其他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论文)。

②公开出版的著作(含教材)(满分20分):专著类成果、编著类成果。

③主持或参与项目(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满分20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同级别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同级别部级项目(含省社科规划项目)、省厅级项目。

④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满分10分):如教学类、科研类成果获奖,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二)科研潜质根据考生的科研经历和科研计划进行评议,满分100分。

包括考生的科研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考生以往学习或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交的其它材料等。

)材料评议总成绩=科研成果(40%+科研潜质(60%

三、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534(工作时间接待)

联系邮箱:372171373@qq.com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rwxy.swjtu.edu.cn/index.htm)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528(工作时间接待)

联系邮箱:T15rwjj@swjtu.edu.cn

七、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所有。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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