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人文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材料评议标准
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科研成果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报考资格。
(一)科研成果:从考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议,满分100分。
①科研论文(正式发表)(满分50分):CSSCI(含集刊)、CSSCI来源扩展版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其他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论文)。
②公开出版的著作(含教材)(满分20分):专著类成果、编著类成果。
③主持或参与项目(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满分20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同级别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同级别部级项目(含省社科规划项目)、省厅级项目。
④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满分10分):如教学类、科研类成果获奖,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二)科研潜质:根据考生的科研经历和科研计划进行评议,满分100分。
包括考生的科研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考生以往学习或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交的其它材料等。
(三)材料评议总成绩=科研成果(40%)+科研潜质(60%)
三、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534(工作时间接待)
联系邮箱:372171373@qq.com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rwxy.swjtu.edu.cn/index.htm)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528(工作时间接待)
联系邮箱:T15rwjj@swjtu.edu.cn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所有。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