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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提交盲审论文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1-14 14:57 点击数:

人文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内审,内审通过后方可送外审,内审和外审中如有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由学院另聘一名评阅人复审;如二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环节。提交盲审论文具体安排如下:
一、 提交时间:
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三)之前(工作日9:00-11:30,14:30-16:30)提交论文(如因晚交论文影响送审时间和答辩时间,由个人承担后果)。
二、提交地点:
人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8203。
三、提交说明:
下学期申请并能够按时完成答辩的学生授位将于2019年6月进行,在此之后提交学位论文的学生授位时间将会推迟到下半年完成。
四、提交盲审论文材料如下: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表》和《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文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重复百分比应≤30%)。
2. 硕士研究生正式发表文章(1篇)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还未见刊的文章提交用稿通知,且注明正式发表的时间在2019年6月之前。
3.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登记表》(附件一,双面打印)。
4.  《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提交盲审论文申请表》(附件二,本人和导师签字,双面打印)。
5.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附件三)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和电子版(word格式,带优盘拷贝),研究生姓名栏学生本人姓名不填写。
6. 盲审论文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PDF格式,带优盘拷贝),封面学生和导师姓名不填写,论文致谢中不得出现可能透露学生及其导师信息的内容。为节约成本提交纸质版盲审学位论文可双面打印并简装。
7. 盲审所提交的论文与图书馆查重所提交的电子文档论文必须一致,一经发现论文内容不一致学院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并延期一年毕业。
人文学院
2019年1月
附件一:(1)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学硕)
       (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登记表(专硕)
附件二: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提交盲审论文申请表
附件三:(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学硕)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专硕)